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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工作专报

来源:攀枝花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1-12-30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根据省纪委监委等9单位联合印发的《四川省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工作方案》川纪发〔20212和省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联合印发的《四川省深化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工作方案》川发改法规〔2021125要求,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开展了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工作。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落实责任,协同推进

2021年,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市级9个部门印发了《攀枝花市2021年度深化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任务清单》,提出6项重点任务,12条工作措施,明确了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根据《四川省深化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工作方案》部署,增加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局为联席单位成员,集中研究解决招投标工作重大事项。20215月,召开了全市深化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推进会,市、县(区)两级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参加了会议。市级8个部门分别部署了本系统相关工作,市纪委监委就抓好工作落实提出要求。为切实发挥联席会议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作用,2021年召开3次联席会议,听取各部门系统治理工作推进情况,研究安排下一步工作重点和工作措施。建立了招投标系统治理工作台账,按月收集各行业主管部门工作进展情况。每周五汇总市本级《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工作统计表》和《系统治理处理人员台账》报送市纪委监委。

(二)宣传发动,营造氛围

为更好宣传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各项工作,市级相关部门及两城在网站广泛开展宣传,深入50余个建设工地张贴系统治理公告,在1200余辆出租车顶灯和交通要道处以LED显示屏滚动播出《关于整治招投标市场秩序严厉打击串通投标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在阳光政务的直播节目中向市民公开征集问题线索。2021年,市级9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整治招投标市场秩序严厉打击招投标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依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门户网站、新媒体等,加强对招投标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宣传普及和对深化系统治理工作的激励动员。及时向社会各界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引导市场主体共同参与系统治理。

(三)自查自纠,风险防控

印发了《关于开展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自查自纠的通知》,自查自纠在工程招投标领域内利用职务便利,以直接或者间接、明示或者暗示等方式非法干涉招投标活动的行为,并签订《廉洁承诺书》。在2020年组织820人开展自查自纠和签订廉洁承诺书的基础上,2021年组织自规、住建、交通、水利、文广旅等行业系统1991人开展自查自纠,签订《廉洁承诺书》1991份。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工程招投标领域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的通知》,开展了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向省发展改革委报送了《工程招投标领域廉政风险排查清单》和《工程招投标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清单2张清单,共查找4个廉政风险点,并提出防控措施。

(四)核查督导、查办案件

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公安、自规、住建、交通、水利等部门对各县(区)、钒钛新城管委会、攀西科技城管委会落实主体责任、监管责任等情况开展调研督导。抽查各县(区)和两城项目123个(次),发现问题线索64个(次)。针对调研督导发现的问题,以发点球的形式,向5个县(区)和两城管委会发出《督办函》,督促督导县(区)加强整改,有效推动系统治理工作走深走实。共收集到线索90条,其中,2020年收集69条,202121条。经核实,不属实42条,属实48条,已处理完毕48条。立案9起,其中刑事立案3起,9人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法院已判决5人;行政处罚立案6起,对单位和个人罚款共49万余元。

(五)立说立改,建章立制

先后印发了《关于取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备案的通知》《关于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推行信用报告的意见》《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满意度回访的通知》《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六部门关于使用电子招标文件范本(2020试行版)的通知》等文件。起草了《攀枝花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机制实施细则》,目前正在修改完善。同时按照全省统一布置,梳理我市招投标领域现有的规则制度,保留5个规范性文件并上报,将统一在省发展改革委官方网站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公布,以便社会公众查询和下载。

二、存在问题

(一)重视程度不够。个别部门和县(区)对系统治理工作存在应付思想、畏难情绪、厌战心态,工作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过关的想法仍然存在。

(二)统筹调度力度不够。市发展改革委作为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系统治理工作的牵头单位,在工作过程中缺乏有效的手段,加之人手紧张,工作中统筹调度不够,工作开展感觉力不从心。

(三)线索来源较少。目前虽然收到了一定数量的线索,但主要来源于邮箱的信访举报,大多是围绕投标条件设置等方面,有价值的线索不多。

(四)查办手段有限。各单位从事招投标相关工作的人员有限,对法律法规熟知程度有限,同时由于围标串标等行为具有隐蔽性和欺骗性,仅仅通过对资料的分析、比对等方式很难界定,缺少硬性证据,在线索查办过程中难以认定。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克服麻痹思想,过关心态,充分认识系统整理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市发展改革委切实履行牵头协调责任,行业主管部门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压实明确责任,督促督导县(区)把系统治理工作抓细抓实,抓出成效。三是积极拓宽问题线索来源,加大线索收集和处理力度,加强与公安机关开展会商研判,查处、曝光一批案例。四是做好后半篇文章,强化制度防范、堵塞制度漏洞,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努力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域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