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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商环境工作专项通报(第二期)

来源:攀枝花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3-01-30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一、工作动态

110日,我市召开了2022年营商环境指标评价培训动员会。三区两县、钒钛高新区、市级有关部门共50个单位、86人参会。112-13日全市将开展第三方机构19个指标的复盘交流培训。春节后省上将启动四川省2022年营商环境指标评价。全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进入倒计时攻坚克难关键期。截止20221231日,各项工作开展情况通报如下。

 四川省营商环境对标创新工作开展情况

(一)完成情况

全市19个部门牵头汇总对标《四川省营商环境对标创新行动方案》具体未完成情况见附件1

(二)存在问题

1.部分目标任务较上期督办通报情况无明显进展

2.部分对标情况,由于攀枝花地域条件、自身条件无法满足要求,如:市商务局牵头“实行进出口联合登临检查指标。经与省口岸物流办对接,攀枝花无法实现“单一窗口”该项功能。”攀枝花海关牵头“探索建立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海关跨关区协同配合机制指标。经攀枝花海关与成都海关对接,该指标仅针对成渝双城经济圈所覆盖城市,攀枝花不在试点范围。”市市场监管局牵头“便利企业分支机构、连锁门店信息变更开展、企业依据(经营场所)标准化登记”,目前此项工作在成都市、遂宁市两市试点,处于探索阶段。

3.改革创新总体力度不够。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改革创新力度不足,举措不多,进度较慢,成效不突出,远低于全省先进水平。

 (三)下一部工作建议。

1.市级各部门对接省级部门,积极申报明年的创新试点城市。

2.比照试点城市要求完成各项工作。省上明确的试点城市,在试点领域的营商环境评价本身有明显优势,我市已经处于不利。因此,各部门应立即行动起来,认真对照《四川省营商环境对标创新行动方案》的各项要求,不是试点城市的,各项工作尽可能按试点城市要求完成,缩小与试点城市的差距。

2022年度营商环境指标整改提升工作完成情况

(一)指标完成情况

《攀枝花市2022年度营商环境指标整改提升工作方案》共19个指标,存在问题124条,制定优化措施220条。截止202212月底,已完成指标14(比上期增加1,完成优化措施208(比上期增加6,剩余12条未完成。5个未全部完成指标分别为登记财产、办理破产、获得信贷、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应用、包容普惠创新。具体未完成情况见《2022年度营商环境指标整改提升工作未完成情况表》(附件2)。

(二)存在问题

1.部分指标技术攻关较难推进。如登记财产指标网上查询功能完善缴费功能开发、系统并联、模块建设;包容普惠创新指标智慧公交平台开发、交通运行监测与应急指挥系统建设

2.部分指标部门联动能力较差。如办理破产指标深化破产府院联动工作机制推进、获得信贷指标多元化融资途径探索

3.部分指标营商环境优化服务功能建设较差。如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应用指标一站式服务建设、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设立。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1.进一步梳理收集存在问题,找准薄弱环节,有关指标牵头部门以及责任部门要聚焦企业群众反映突出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大力整治,补短强弱

 2.根据本地发展特色进一步建立健全有关机制政策,持续加强与财政税务等部门对接联动,充分为目标实现创造有利条件

3.对标先进地区,围绕服务功能完善进一步开发平台建设。

4.结合《枝花市2022年度营商环境指标整改提升工作方案》存在问题和优化措施,自查自纠,定期开展市场调研、动态分析等工作,进一步完善便民利民有关措施。尤其还未全部完成整改任务的指标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务必引起重视,保质保量完成整改目标任务。

2022年度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工作完成情况

(一)完成情况

《攀枝花市2022年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方案》围绕19个一级指标71个二级指标制定目标任务228条,根据各部门梳理上报情况,截止202212月底已完成202(比上期增加19,未完成26条,未完成部分详见《攀枝花市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目标责任清单未完成情况》(附件3)。

(二)存在问题

1.截止2022年底,仍有27条目标任务未完成。反映出部分指标牵头部门及责任部门责任心和使命感不到位。 

2.部分单位对行动方案目标任务重视不够,导致要求的时间、环节、流程等方面没有按时完成目标任务。

3.因政府或其他资金问题导致目标任务不能按时完成。我市未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政府基金池攀枝花市科技创新政策六条》中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奖补政策受财政收入困难影响,奖补政策暂无法兑现等。

4.因创新或大数据、信息技术等原因导致责任目标不能按时完成。土地管理质量指数不动产网上办事大厅的信息同步查询功能不能实现;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纳税费一网通办未实现税费、登记费线上一次性收缴,后台自动分清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1.加强学习培训和宣传,充分认识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对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试验区的重要性。

2.加强组织领导,搭好班子,配备人员,明确责任,统筹协调,加强配合。各一级指标牵头部门要明确本部门各科室责任,理清指标涉及责任部门责任科室和责任人。

3.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在2022年四川省营商环境指标评价开始前抓漏补缺,制定措施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间、减少环节,优化审批流程。多渠道筹措资金,确保因资金落实不到位而影响进度的目标任务按时完成。梳理佐证资料,切实做好各项迎评准备工作,确保2022年指标评价进入全省14名,力争进入第一方阵,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好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市十一届人代会会议精神。

 

附件1

                     《四川省营商环境对标创新行动方案》无法对标工作情况表

序号

牵头单位

创新方案对应措施(序号为省方案对应序号)

对标措施落地情况(下一步工作措施)

1

市市场监管局

(一)便利企业分支机构、连锁门店信息变更开展。

落实情况:目前此项工作在成都市、遂宁市两市试点,处于探索阶段。

工作安排:按照省局统一部署推进落实。

2

(六)企业依据(经营场所)标准化登记。

目前,(经营场所)标准化登记仅在成都市、自贡市、德阳市、绵阳市、南充市等市州试点,处于探索阶段。

下一步工作计划:按照省局统一部署推进落实。

3

(五十三)探索建立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机制。

与省局沟通对接情况:此项工作在有关市州试点。

下一步工作计划:根据省知识产权中心的工作安排推进

4

(五十四)构建多主体协调联动的知识产权全条保护平台。

与省知识产权中心沟通对接及推进情况:在6个试点城市开展试点工作。

下一步工作计划:根据省知识产权中心工作安排,在全省知识产权保护平台建成后,积极对接使用。

5

攀枝花海关

(三十一)探索建立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海关跨关区协同配合机制。

经与省上对接,该指标仅针对成渝双城经济圈所覆盖城市,攀枝花不在试点范围。

6

市商务局

二十七实行进出口联合登临检查。

实行进出口联合登临检查指标。经与省口岸物流办对接,攀枝花无法实现“单一窗口”该项功能。

 

附件2

2022年度营商环境指标整改提升工作未完成情况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存在问题

优化措施

未完成情况

下一步工作安排及完成时限

责任部门

一、登记财产

土地质量管理指数

1.过不动产登记网上办事大厅实现信息同步查询的功能有待提升。2.“多测合一工作待进一步推进落实。3.本地企业依法公开查询地籍图服务有待优化。

一是开通微信公众号网上查询功能、一证一码”“以图查房等,完善不动产网上办事大厅的信息同步查询功能

已完成技术项目招标,中标单位正在进行相关技术攻坚

20231月底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息科、权籍科

二是进一步实现登记系统和多测合一系统互通共享。

暂未实现系统关联。目前采取先下载再上传的方式实现数据共享,不需要权利人重复提交测绘成果。

因涉及系统开发建设,目前财政资金难于保障,暂时未能实现两个系统之间的关联互通。积极推进相关工作。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权籍科

三是研究制定和发布地籍图依法公开查询指南,并依法依规及时启动对外免费提供地籍图公开查询、查阅服务

将地籍图查询纳入“以图查房”模块建设,并已初步制定了“地籍图查询办事指南”,待功能建设完成后,修改完善办事指南并启用相关功能。

技术开发需要时间,加快推进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权籍科

改革创新与服务

网上缴费网上交税尚未完全实现问题

加强与财政、税务等部门对接力度,构建不动产登记业务线上缴费通道,开发线上缴费功能。

1、由于财政部门将统筹、开发全市统一在线缴费平台,因此不动产登记费的在线缴纳工作的推进将根据财政局的统一安排,目前暂未实现登记费的在线较难。2、四川省电子税务局、四川税务APP平台虽可在线交税,但由于APP操作复杂,耗时较长,且无法将交税信息推送给登记机构,目前二手房转移登记纳税人仍是通过线下交税办理转移登记。

对标先进地区,实现税费、登记费线上一次收缴、后台自动清分入账(库)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息科

二、办理破产

破产法律框架质量指数

1.尚需落实繁简分流机制。2.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有待加强。3.三年未结案件数较多,需大力清理。4.尚未建立破产资产网络拍卖机制。

深化破产府院联动工作机制。落实府院联动会议精神,扩大破产府院联动范围,建立健全破产援助资金、不动产登记容缺登记、破产存置公房处置、税务简易注销、户籍人口信息共享、涉金融机构协作机制等联动机制。

未设立破产管理人专项援助资金。

1.深入推进破产案件府院联动工作。2.持续配合法院做好破产办理工作,不断深化府院联动机制,协助法院及时完成生效文书涉及的冻结、股权转让等市场主体登记办理落实工作。长期坚持

市法院、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市金融局等

三、获得信贷

小微企业融资覆盖面

应收账款融资余额、知识产权质押金额较少。

探索推进多元化融资途径,大力宣传应收账款融资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最大限度满足市场主体多元化质押融资的需求。

我市未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政府基金池,银行和保险机构融资风险加大,造成融资意愿降低。

协调财政建立政府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基金池,增加保险和银行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意愿。

市市场监管局、人行攀枝花市中心支行

四、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应用

知识产权政策制度体系

未根据本地发展特色和当地优势,针对知识产权类型制定专项政策。

制定专利、版权、商标品牌、植物新品种和地理标志培育等知识产权专项政策。

未制定植物新品种的专项政策

202312

市委宣传部、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各自职责

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效益

需进一步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尚未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资金池,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提供专项资金

落实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机制等有关政策,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基金池,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提供专项资金。

未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基金池

202312

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

改革创新与服务

未建立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

积极申报筹建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攀枝花分平台;持续推进县(区)、产业园区、重点企业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建设,建立集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全链条的一站式服务。

未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点。国家商标局还未批准设立商标受理窗口。

202312

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

未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窗口或平台,提供咨询、受理等事务。

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政务服务大厅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窗口,为企业提供咨询、受理等业务。

商标受理窗口还未获批准,正在向上级申报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项目。

202312

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工作职责

五、包容普惠创新

综合立体交通指数

1.本地在公交线路班次计划中信息技术手段运用不足。2.构建综合交通大数据资源中心,汇聚融合数据资源的情况有待加强。

1.市公交公司持续开展优化公交线网,解决市民出行最后一公里问题。安排调整公交班次、车型,加快建设公交客流数据分析平台,为公交线网及运力优化提供更加科学可靠的数据支撑。

1.中心城区公交换乘场站不足,制约公交线网优化。2.公交优先政策(公交路权优先、信号优先)未落实。3.公交老旧燃油车辆较多,车辆故障率及运营成本较高、乘车舒适性不高。

以《攀枝花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修编)为理论基础,充分利用智能调度系统等智慧公交平台,定期开展客流调查及客运市场研判、出行动态分析等工作,持续开展优化公交线网,满足市民基本交通出行需求。完成时限:常态化推进。

市交通运输局

2.一是加快推进交通运行监测与应急指挥系统建设(含市级数据中心);二是开展道路基础信息采集工作,实现基础设施信息化动态一张图。利用5G终端,接入全市出租车、营运车辆、货运车辆、危险品车辆等,实时采集高清视频、位置轨迹等等信息;同时,覆盖治超非现场执法点、高危边坡桥梁等,实时监测超限车辆及高危路段状态,为智能执法提供科学依据和辅助决策。

“交通运行监测与应急指挥系统”主体建设已于202211月全部完成,正在开展网络安全二级等保测评。

力争2023年初完成项目交工验收,2023年底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实现上线运行。

市交通运输局

 

 

 

附件3

攀枝花市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目标责任清单未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未完成情况

一、开办企业(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开办企业费用

1.推动银行机构争取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对公银行账户开户费。

部分完成。目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对公银行账户开户费至少实行5折优惠,一半以上的银行不收开户费。

、登记财产(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登记财产流程

2.推广使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推动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气、有线电视等市政公用企业信息共享,实现同步过户。

暂未实现水、气、有限电视与不动产登记同步过户。

)土地管理质量指数

3.深入拓展信息查询渠道,开通微信公众号网上查询功能、一证一码”“以图查房等,完善不动产网上办事大厅的信息同步查询功能,使群众能够自助查询到更多的信息

未完成。已完成技术项目招标,中标单位正在进行相关技术攻坚。

)登记财产便利度

4.制定商品房预售和抵押涉及的不动产预告登记、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不动产抵押登记办事指南和要件规则;深化不动产登记全流程信息共享集成,实现不动产登记、交易、缴税信息互通共享,实现商品房预售和抵押涉及的不动产预告登记、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不动产抵押登记以及存量房买卖电子完税证明全程网上办理。

未实现存量房买卖电子完税证明全程网办,电子税务局虽可实现网上交税,但办理复杂、耗时长,且缴税信息无法推送登记机构,目前二手房转移登记的纳税人仍选择登记大厅现场缴税。

5.实施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纳税费一网通办。推进全业务类型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实施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纳税费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加快实施网上缴纳税费,推行税费、登记费线上一次收缴、后台自动清分入账(库)。

未实现税费、登记费线上一次性收缴,后台自动分清。

、纳税(牵头单位:市税务局)

报税后流程指数

6.压缩退税办理时间,将企业申报增值税退税(不含出口退税和留抵退税)户均时间压缩至0.5小时,纳税人自发起留抵退税申请至获得退税平均办理时间压缩至1.5个工作日,正常企业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压缩企业所得税更正申报时间,将企业所得税更正申报时间压缩至0.5小时以内。

完成,持续压缩增值税留抵退税和企业所得税更正申报时间。

、办理破产(牵头单位:市法院)

)收回债务所需时间

7.提升破产案件办理效率,确保简易破产案件在120天内终结破产程序,一般破产案件在20个月内终结破产程序。

长期未结案件较多,审理时间较长

)债权人回收率

8.落实破产经费保障,探索设立企业破产清算援助基金;建立破产专项资金使用规则,为破产费用不足的企业提供启动资金,对无产可破案件实行破产援助,确保债权人收回破产企业债权的平均清偿率达45%以上。

未设立企业破产清算援助基金

、获得信贷(牵头单位:市金融工作局)

小微企业融资覆盖面

9.探索推进多元化融资途径,积极推广存货、应收账款、知识产权等动产和权利质押融资业务,降低对不动产等传统抵押物的过度依赖。

我市未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政府基金池,银行和保险机构融资风险加大,造成融资意愿降低。

、执行合同(牵头单位:市法院)

)解决商业纠纷的耗时

10.压缩解决商业纠纷时间,将解决商业纠纷的耗时压缩至100天。提高案件受理效率,制定立案提交材料清单;压缩买卖合同纠纷立案申请和送达耗时,将买方收到起诉书的平均耗时压缩至10天、买方收到起诉书到第一次庭审平均耗时压缩至20天。压缩买卖合同纠纷审理和判决耗时,将每次庭审间隔的平均耗时压缩至30天、开完庭后到作出判决的平均耗时压缩至30天。

未完成,提升审判质效,加强立案申请指导。

)司法程序质量指数

11.探索建立并完善网上立案容缺受理机制,保护诉权,便利当事人。

未建立网上立案容缺受理机制。

12.推广应用电子送达。一是精准获取信息,在企业登记阶段落实企业送达地址告知承诺制。二是加强宣传引导。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宣传方式,引导更多当事人知晓和选择电子送达方式。三是强化送达保障。通过邮箱、短信、诉讼服务平台等多种方式同步开展电子送达,及时确认送达状态,提升送达实效。

仅限于短信、阳光执行等电子送达方式,通过办案平台、诉讼服务平台电子送达暂不支持。

七、政府采购(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一)采购结果确定

13.出台政府采购询问质疑和投诉处理工作指引,建立投诉处理电子档案,规范投诉处理程序,公开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结果,确保政府采购从受理投诉到做出处理决定时间不超过18天。处理投诉事项期间,根据投诉处理情况暂停采购活动。

2022年共受理5件投诉案件,均在法定的时间内处理完毕。有4个在18天以内,一个超过18天。

(二)合同管理

14.建立采购合同公告及备案制度,采购人在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对合同进行公告,5个工作日内备案;加强合同变更监管,采购人与供应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签定的补充合同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印发《攀枝花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的通知》(攀财采202226号),要求采购人在法定期限内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对合同进行公告,5个工作日内备案不好监管。

、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知识产权制度政策体系

15.根据本地发展特色和当地优势,制定专利、版权、商标品牌、植物新品种和地理标志培育等知识产权专项政策。

未制定植物新品种专项政策

)知识产权全面保护

16.推进中国(四川)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攀枝花分中心建设。

由于资金支付保障原因,可能存在攀枝花分中心场地建设不能按期完成的情况。

17.积极申报筹建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攀枝花分平台;持续推进县(区)、产业园区、重点企业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建设,建立集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全链条的一站式服务。

正在积极申报筹建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攀枝花分平台

18.建立知识产权托管服务,提供知识产权管理、运营、转移转化、金融服务等专业咨询,以及风险预警、规划布局、人才培训等一揽子托管服务。

托管服务政府补贴难以到位。

)知识产权运用效益

19.落实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机制等有关政策,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基金池,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提供专项资金。

未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基金池。

20.提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数和项目金额,扩大企业融资受惠面。

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活动4次,宣传企业120余家次。完成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额500万元。我市未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政府基金池,银行和保险机构融资风险加大,造成融资意愿降低。(信贷提供)

21.落实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分担机制。

保险和银行机构参与积极性不高。我市未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政府基金池,银行和保险机构融资风险加大,造成融资意愿降低。(信贷提供)

、包容普惠创新(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创新创业活跃度

22.提升创新创业成果,积极培育创建国家级区域类双创示范基地、国家级小型微型企业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细分领域单项冠军企业,确保全市拥有国家、省、市备案的众创空间科技孵化器逐年增加。

未完成。确保全市拥有国家、省、市备案的众创空间科技孵化器逐年增加。

23.积极协调市财政落实《攀枝花市科技创新政策六条》中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奖补政策。协助攀钢钒钛资源资源综合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开展国家重点实验室优化重组、推进与上海大学合作共建三中心一基地科技创新平台强化现有平台运行管理,推进资源优化整合和平台提质升级。

受财政收入困难影响,奖补政策暂无法兑现

)人才流动便利度

24.加大政府引才力度。年度内组织开展事业单位秋季引才,在编制最大化范围内直接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

受疫情影响,部分县区招聘考核工作完成时间稍为滞后。

(三)基本公共服务群众满意度

25.鼓励各级医疗机构增设养老服务职能,积极开展养老服务;二是开展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梯次建设医养结合服务中心;实施银铃健康工程,全面加强全市老年健康服务工作确保建成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2个以上,全市拥有养老机构(含公办和民营)59家以上;加强养老医疗服务,实现全市拥有养老床位达6010张,其中,护理型床位(含公办和民营)占比达50%以上。

未完成。全市拥有养老机构(含公办和民营)59家以上;加强养老医疗服务,实现全市拥有养老床位达6010张,其中,护理型床位(含公办和民营)占比达50%以上

(四)综合立体交通指数

26.加快推进交通运行监测与应急指挥系统建设(含市级数据中心);开展道路基础信息采集工作,实现基础设施信息化动态一张图。利用5G终端,接入全市出租车、营运车辆、货运车辆、危险品车辆等,实时采集高清视频、位置轨迹等等信息;同时,覆盖治超非现场执法点、高危边坡桥梁等,实时监测超限车辆及高危路段状态,为智能执法提供科学依据和辅助决策。

未完成。主体建设已于202211月全部完成,正在开展网络安全二级等保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