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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2023年第一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公告

来源:攀枝花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4-10-10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现将攀枝花市2023第一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300万元,予以公告。

一、资金分配情况

1.市乡村振兴局50万元,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

2.市农业农村局40万元,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

3.市农林科学院100万元,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

4.东区(银江镇)50万元,用于少数民族发展任务

5.西区50万元,用于少数民族发展任务

6.钒钛高新区(金江镇)50万元,用于少数民族发展任务

7.仁和区453.14万元其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353.14万元,以工代赈资金100万元

8.米易县694.89万元,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

9.盐边县811.97万元其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711.97万元,以工代赈资金100万元

二、资金用途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精神,结合实际精准安排使用资金,确保脱贫成效更加稳定、更可持续,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各项任务要将产业发展作为衔接资金支持重点,持续发展壮大本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发展联农带农富农产业。

按照资金公示公告相关管理要求,以上为我市2023第一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公告,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

监督电话:0812-33553220812-35210830812-33549830812-88837380812-3338965

意见收集人:杜华东、罗菊、何江川、朱健林、熊杰

电子邮箱:870159984@qq.com;2315733@qq.com;

1043229170@qq.com;279298614@qq.com;

284219138@qq.com

通讯地址:攀枝花市财政局

          攀枝花市乡村振兴

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攀枝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                           

  编:617000

 

审核: 攀枝花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编辑: 攀枝花市发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