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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攀枝花市城区政府定价停车场机动车停放 服务收费标准的补充通知

来源:攀枝花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3-11-10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各停车服务经营机构:

《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攀枝花市城区政府定价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攀发改价格〔2019〕58号)自2019年11月1日起执行。针对执收过程中存在的跨时段停车计费、停放服务管理区域划分等情况,市发展改革委组织相关行业部门进行了研究分析,在不增加消费者负担、合理解决老旧小区住户夜间停车难题、不改变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基础上,现将城区政府定价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相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日间(8: 00(含)至19: 00)进入政府定价停车场的

车辆,无论是否跨收费时段,均执行日间计时收费标准(24 小时内连续计时收费)。

二、夜间(19: 00(含)至次日8: 00)进入政府定价停车场的车辆,仍按原收费办法和标准执行。

三、火车南站停车场、花城新区天星湖园林景观工程立体停 车库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参照攀发改价格〔2019〕58号文中一级价区收费标准执行。

四、各停车服务机构应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服务场所及缴费地点的醒目位置,公布收费标准、收费依据、车型分类、计费时段、免费停放时间、服务承诺、投诉举报电话等,接受社会监督。机动车停车场所经营服务者应当做好停车服务收费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并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服务承诺约定,对停放的车辆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3月8日  

审核: 吕立军   责任编辑: 李泽榕